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青岛市体育总会 > 协会信息


青岛市首届台球俱乐部联赛规程

发布时间:2008-7-16  来源:青岛市台球运动协会  作者:

 

 

 

一、主办单位:
   青岛市台球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
    百强台球俱乐部

          博克名流台球俱乐部

三、比赛日期及地点:

  斯诺克      2008年18至20日   百强台球俱乐部
    普尔8球    2008年21至23日   博克名流台球俱乐部

四、竞赛项目

(一)普尔8球公设团体和单打两项(不分年龄性别)。

(二)斯诺克设团体和单打两项(不分年龄性别)。

五、竞赛办法 :

(一)普尔8球和斯诺克均采用中国台球协会2004年和2005年审定的《中国台球竞赛规则》。普尔8球比赛中不必指球定袋,可借已方球传击进袋有效。击打黑球时必须指袋,否则为输局。击打黑球时,母球击出台外不算输局,判对方自由球。

(二)团体参赛人数为3人,性别、年龄不限;

(三)团体及个人赛第一阶段均采用分组循环,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单败淘汰赛;

(四)小组比赛名次决定办法:

1、小组循环赛中,以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胜一场2分、负一场1分、弃权0分);
2、如果两人(队)积分相等,以两人(队)比赛之间胜者列前;
3、如果三人(队)或三人(队)以上积分相等,则先比相互之间比赛净胜局,多者列前;
4、如果仍相等,则比三人(队)本组循环所有比赛场次净胜局,多者列前。如果再相等,加赛一场。

(五)比赛采取轮流开球。

 六、奖励办法

(一)团体赛取前3名给予奖励,冠军获奖杯一座,证书一份。同时代表青岛市参加全省或全国比赛资格。

(二)单打比赛取前8名运动员给予奖励,获得证书一份,获得相应积分。同时代表青岛市参加全省或全国比赛资格。

七、仲裁、裁判人员

(一)仲裁委员会

李国增、李德强、张延坤、曹宝森
(二)裁判

裁 判 长:王孔范
副裁判长:张登茂、王汝彬
裁判员:由青岛市运动台球协会选派全国二级以上裁判人员。

八、参赛要求 

(一)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某个台球俱乐部的会员或成员。

(二) 参赛选手须服从赛会统一安排,严格遵守赛会规定的会议、活动、比赛时间。

(三) 参赛运动员必须身段健康,比赛期间如遇意外伤病责任自负。

(四) 参赛运动员必须衣着整洁,自备比赛器具。

(五) 比赛期间讲究文明礼貌,严禁抽烟,不许大声喧哗。严禁饮酒、赌博或进行其它不良行为。

(六) 严格服从裁判,比赛中如有疑义及时向裁判和裁判长提出。

(七) 参赛选手须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到场检录,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开赛后5分钟后不到视为负,开赛10分钟未到场的选手视为弃权,有两场以上弃权的选手(含两场), 取消继续比赛资格。

(八) 选手严禁佩带饰物参赛,佩带商业标识需经青岛市台球运动协会认可。

(九) 违反上述要求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会议

   (一)报名时间:2008年7月8日至17日17:00。

   (二)报名地点:

1.百强台球俱乐部:市北区辽宁路20号

                  联系人:尹  林   电话:

2.博克名流台球俱乐部:长春路73号已乙

                  联系人:吕江南   电话:83738799

十五、本竞赛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青岛市台球运动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YOYO

青岛市体育总会版权所有
鲁ICP备06002605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联系电话:81977089

技术支持:青岛体育网 Email:qdsport@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