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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网球运动协会章程
发布时间:2008-4-10 来源:青岛市体育总会 作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命名为青岛市网球运动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青岛市网球运动爱好者组织、成立地群众性业余体育团体,为青岛市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青岛市体育总会的领导下,团结一切网球爱好者,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积极参与网球运动科研活动,努力培养优秀青少年人才。
第四条 本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青岛市体育总会。本协会接受青岛市民政局社团登记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及上级协会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协会办公地址在青岛市第一体育场。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青岛市网球运动协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建立规范的协会规章制度,组织网球活动; 二、发展、培养优秀青少年网球人才,并输送给各级体育部门; 三、开展网球咨询服务活动,参与网球科研及技术交流活动; 四、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承办上级交办的各项活动任务; 五、团结一切网球爱好者,做好网球运动的宣传工作; 六、定期向市体育总会及有关部门汇报工作。
责任编辑: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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